根据2007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第二章第九条规定,自2008年1月1日起,“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,在年度利润总额12%以内的部分,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...
辽宁省大连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热忱欢迎海内外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及个人的广泛支持和大力资助。对每一位支持大连理工大学的朋友,我们都表示衷心的感谢。
凡为大连理工大学捐赠,无论金额大小,教育发展基金会均开具“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”,并可签订协议,明确捐赠金额、捐赠意向等相关事项;同时将捐赠者名单列入名册存档纪念,并在尊重捐赠者意愿的前提下对其事迹进行宣传。